亚洲的进步为新策略铺平道路

世界大会

发表者 Thomas Hubert, 20 6 月 2013

根据作家兼学者罗杰•胡德(Roger Hood)教授向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提供的地区综述报告,在亚洲已有不丹、尼泊尔、柬埔寨和菲律宾这四个国家在国内法中废除了死刑,蒙古国在批准了联合国废除死刑议定书之后也紧随这四个国家,正着手准备废除死刑。
蒙古国总统顾问苏索尔马•楚龙巴特尔(Sosormaa Chuluunbaatar)在解释蒙古国选择通过国际法来废除死刑时说:“部分民众依然认为废除死刑是不对的,但是生命权是一项独立于任何国家之外的基本权利。”
蒙古国总统认为,在议会中通过这一主张要比在全民大讨论中获得认同更容易。
 
新加坡不再对毒骡强制执行死刑

从新加坡也可以看到亚洲的进步。佩尔维斯•贾伯(Pervais Jabbar)是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会员组织“死刑进步”(Death Penalty Progress)的成员,他向我们解释了新加坡这个城市国家近来是如何废除对偷运毒品者执行强制死刑的。他说,这些判决引发了争议, “因为是强制的(无减罪情节),而且也并不属于最为严重的罪行。”
杨伟光(Yong Vui Kong)是一名19岁的马来西亚人,他因藏有超过50克的海洛因而被判处死刑,贾伯所属的“死刑进步”组织为此案做过一些努力,并对这一判决进行数次上诉。
贾伯说,“我们的上诉失败了,但是受其影响,对毒犯执行强制死刑最近被取消了。这是运用判例法的新方式。”
他还提到,在反对此案判决的活动期间,网上大规模出现请愿书,在一个言论自由受限的国度,这是一种崭新的行动方式。
他说,“我们所做的就是去法庭上诉。但这不够。还需要有更多人意识到这一问题,需要媒体的传播,这样我们在法庭上才有机会获胜。”在促成这种新行动模式的诸多因素中,他提到了亚洲反死刑网络对亚洲反对死刑活动人士的组织工作。

日本和印度的政治动因

然而,亚洲地区关于死刑问题的情况却远非都是积极的。
胡德教授说,“有十三个亚洲国家没有暂停执行死刑。这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他还说,尽管中国自2007年司法改革以来死刑执行数量大幅度下降,但是死刑依然被保密法所覆盖。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会员组织囚犯权利中心(Center for Prisoners’ Rights)的日本律师田锁麻衣子(Maiko Tagusari)解释了死刑在日本的政治化。
她说,过去日本民主党(DPJ)的政治家曾承诺废除死刑,但他们的努力因官僚系统的阻挠而失败。在2012年大选之后,日本自民党取代民主党成为多数党, “谷垣祯一(Sadakazu Tanigaki)刚一就任就批准执行了几个死刑,看来他就是被任命来批准对一些特定罪犯执行死刑的,这其中包括制造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的奥姆真理教成员。” 田锁麻衣子担心会有更多的人被判绞刑。
印度也恢复执行死刑,去年就有两人被判绞刑。前几任总统搁置了赦免请求不作答复,从80年代以来几乎没有批准任何死刑,而印度新国家元首普拉纳布•慕克吉(Pranab Mukharjee)已经拒绝了13份赦免请求。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会员组织“国际人权律师协会”律师纳夫克然•辛格(Navkiran Singh)认为,这也是出于政治上的动因。
另一名印度律师育格•乔杜里(Yug Chaudhry)告诉大会,印度当局最近批准秘密执行了两起死刑,“以防在法庭上受到阻挠——在一个民主国家发生这样事情让人震惊。”
他还说,印度主张废除死刑的律师已有新的诉讼策略。“我们以前认为,如果总统或省督拒绝了赦免请求,那么一切也就结束了。现在,我们提出直接针对总统决定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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