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呼吁暂停执行死刑

国际标准

发表者 Maria Donatelli, 20 12 月 2012

2012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四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三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和2010年通过。
该项决议获得的支持与日俱增,本次决议拥有91个共同提案国。这些国家决定不仅要借本决议重申过去已表达过的立场,还要在其中加入新的内容,以期决议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吁请各国采取措施保证对国际法的尊重并限制使用死刑。

弱势群体

提案国在决议第4(c)段首次提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例如孕妇及未成年人。虽然决议未提及其他应当受特殊保护的人群,如精神病人或老年人,但是鉴于一些国家依然不顾国际法所规定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而对其使用死刑,该段落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决议第6段作出第二项创新,即吁请各国批准联合国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该段落也面向支持废除死刑的国家,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为推动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所展开的活动不谋而合,即旨在在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彻底结束死刑的使用。

人权角度观察

一些国家通过减少可判处死刑的罪名数量、以及暂停行刑等措施在限制死刑使用方面做出了努力,本决议对此表示欢迎。决议是从人权角度评价上述努力的,因为其强调了暂停死刑使用对保障人的尊严以及人权状况的改善和逐步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欢迎决议受到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增加两个国家),并向投赞成票的111个国家表示祝贺。41(和上次相等)个国家反对,34个国家弃权,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对此表示遗憾。另有7个国家缺席表决。
非洲国家的投票情况令人鼓舞:中非共和国、乍得、塞舌尔、塞拉利昂及南苏丹首次对决议表示支持。这些进步为非洲持废除死刑立场的人士带来了希望,即便过去曾赞成该决议的纳米比亚本次表决投了弃权票。
在阿拉伯世界国家中,突尼斯投了赞成票,先前业已在联大第三委表示了该立场,巴林和阿曼却从弃权改投反对票。在亚洲国家中,从前投反对票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印尼本次表决弃权,先前支持决议的马尔代夫和斯里兰卡也投了弃权票。
在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为下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确定的重点地区加勒比海地区,我们遗憾地发现多米尼克从弃权改投反对票。
新决议文本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第69届联大作关于该决议实施的报告。另外一项关于暂停使用死刑的决议则将于2014年届时联大议程项目“人权的促进和保护:包括为有效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提供更好保障的多种方式等相关人权问题”下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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