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议定书 [Protocol]

21 10 月 2020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截至2024年6月10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73個締約國中的91個已批准或加入其旨在廢除死刑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最近批准或加入的是科特迪瓦(2024年5月3日)、哈薩克(2022年3月24日) )、亞美尼亞(2021年3月18日)、安哥拉(2019年10月2日)及巴勒斯坦國(2019年3月18日)。


增加批准国家数量

世界聯盟確定了來年的 10 個目標國家:中非共和國、查德、剛果、斐濟、加納、馬紹爾群島、薩摩亞、塞拉利昂、蘇利南和尚比亞。

支持区域性议定书

除了聚焦目标国家外,世界反对死刑联盟每年亦将专门关注一项议定书,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非洲议定书:非洲联盟通过《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关于废除死刑议定书

2024年:联合国议定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通过35周年纪念

2025年:美洲议定书:《美洲人权公约》附加议定书通过35周年纪念

2026年:联合国议定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生效35周年纪念

2027年:欧洲议定书:《欧洲人权公约》关于在任何情况下完全废除死刑的第13号议定书通过25周年纪念

2023年,即第13號議定書生效20週年,阿塞拜疆簽署了該議定書(2023年3月8日),亞美尼亞批准了該議定書(2023年10月19日)。歐洲委員會所有 46 個成員國現已簽署了《歐洲人權公約》有關死刑的兩項任擇議定書。

确保批准后在法律层面废除死刑

世界聯盟監督國際和區域議定書條款的遵守情況,特別是對於批准議定書但尚未在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國家。截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涉及三個國家:利比里亞、岡比亞和巴勒斯坦國。

蒙古于2012年3月13日加入第二任择议定书,并于2015年12月3日废除死刑相关法律。贝宁于2012年7月5日加入议定书并于2016年1月废除死刑法律。

避免恢复死刑

最后,本次活动亦将关注已批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但威胁出台旨在恢复死刑的法律的国家。相关国家有土耳其和菲律宾。

资料

资料

第二任择议定书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目的在废除死刑

发表者 联合国, 1 1 月 1989


1989

联合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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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细节 请见资料

本议定书缔约国,认为废除死刑有助于提高人的尊严和促使人权的持续发展,回顾 1948 年12 月10 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的第3 条和1966 年12 月16 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第6 条,注意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6 条提到废除死刑所用的措词强烈暗示废除死刑是可取的,深信废除死刑的所有措施应被视为是在享受生命权方面的进步,切望在此对废除死刑作出国际承诺,兹议定如下:第 一 条1. 在本议定书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2. 每一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

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发表者 联合国, 1 1 月 1966


1966

联合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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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细节 请见资料

第 三 部 分第 六 条1. 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 何人的生命。2. 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 罚,判处应按照犯罪时有效并且不违反本盟约规定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这种刑罚,非经合格法庭最后判决,不得执行。3. 兹了解:在剥夺生命构成灭种罪时,本条中任何部分并不准许本盟约的任何缔约国以任何方式克减它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规定 下所承担的任何义务。4. 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 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5. 对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对孕妇不得执行死 刑。6. 本盟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 的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