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报告

死刑和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表者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 26 5 月 2021



摘要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1973 年 5 月 16 日第 1745 (LIV)号决议请秘书长自 1975
年起,每五年一次按期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关于死刑问题的最新分析报告。
经社理事会 1995 年 7 月 28 日第 1995/57 号决议,建议秘书长提交的五年期报告
继续包括关于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经社理事会这项决议请秘
书长在编写五年期报告时利用所有可得资料,包括最新的犯罪学研究。目前的第
十次五年期报告审查了 2014 至 2018 年间死刑的使用情况及发展趋势,包括保障
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 1745 (LIV)号决议和 1990 年 7 月 24 日第 1990/51
号决议以及经社理事会 2005 年 7 月 22 日第 2005/247 号决定,本报告提交经社
理事会 2020 年实质性会议,还将提交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
议和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四届常会。
关于 2014-2018 年五年期的报告确认了以往报告中记录的大多数国家内废除
和限制使用死刑的趋势。在法律和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数量继续增加。这反映
在受条约义务约束不施行死刑的国家数量有所增加。同时,在该五年期的一些年 份,少数国家实施的处决数量大幅增加。在调查期结束时,情况趋于稳定,2018
年即最后一年记录的处决数量是多年来最低的。
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适用于保留死刑的国家。然而,令人关切的是,
仍有犯罪时不满 18 岁的人被判处死刑,以及在未达到“最严重的犯罪”标准的案
件和审判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案件中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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